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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1年12月14日 星期三

立院三讀 隱匿校園性侵者解聘

立院三讀 隱匿校園性侵者解聘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教師法部分條文,曾性侵害犯罪判刑確定的人,以及知道校園裡發生疑似性侵害事件,未依規定通報,或偽造、湮滅隱匿別人犯罪證據的人,應該解聘。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曾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中規定的性侵害犯罪,經判決確定者,以及執行職務知道服務學校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事件,沒依性別平等教育法 規定通報,導致再度發生校園性侵害事件;或偽造、變造、湮滅或隱匿別人犯校園性侵害事件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人,不得聘任為教師,已經聘任的人,應該予以 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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