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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闖香閨搽粉穿女衣 變裝男判刑

闖香閨搽粉穿女衣 變裝男判刑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2日電)新北市鄧姓男子闖進女大生香閨,把女子的內衣褲、褲襪穿上身,還在臉上化濃妝,被女子撞見後,壓制女子阻止報警。板橋地院今天依侵入住宅等罪,判他1年4月徒刑。

檢警調查指出,35歲的鄧男頭髮微禿、身材中等,與被害女大生同住在新北市新莊區中正路某出租公寓,兩人為隔壁鄰居。

鄧男得知女子會將備用鑰匙擺在鞋櫃,今年6月間拿鑰匙闖入女子住處,從衣櫥裡翻出淡藍色內衣、黑色內褲及黑色褲襪後,將它們通通穿上身,再套上女子的黑色上衣。

鄧男「著裝完畢」後,還拿女子的化妝品,在臉上塗塗抹抹,女子返家時撞見頂著大濃妝的鄧男,嚇得花容失色,鄧男擔心女子報案,竟將女子強壓在地,再將她硬拖回自己的住處。

鄧男先拿皮帶綑綁女子,但因女子猛力掙扎未成,鄧男便將女子拉上床,跨坐在女子身上制止離去,最後還把電視開到最大聲,搶走女子的手機,再迅速卸妝、換下身上衣物後倉皇逃逸。

法院審理,鄧男坦承不諱,但未交代變裝動機。法官認為鄧男無故侵入被害人住宅,還用強暴手段剝奪女子的行動自由,已嚴重損及女子的人身安全,審酌鄧男事後坦承犯行,依侵入住宅、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他有期徒刑1年4個月,全案可上訴。100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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