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聖霖涉貪瀆 判刑9年10月
更新日期:
2010/04/23 19:21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23日電)台東地檢署檢察官林聖霖和友人成立「法律服務基金會」等窗口,涉嫌包攬訴訟、洩漏偵查資料,台東地方法院今天依貪污罪判處9年10個月。全案可上訴。
台東地檢署去年偵辦1起性侵害案件,意外發現自己人洩漏資料給被告,透過監聽發現林聖霖涉有重嫌,去年4月21日發動搜索將林聖霖拘提到案,收押至今。
台東地檢署調查,發現林聖霖和台東友人吳東昇另闢「法律服務基金會」、「法律服務中心」、「聖林法律扶助基金會」等窗口,對被告索取賄賂和包攬訴訟,由吳東昇招攬客源,林聖霖撰寫訴狀、補充理由狀、上訴狀、抗告狀等,收取報酬2人朋分。
檢方偵辦中意外發現,林聖霖在台中有交往甚密女友,一度懷疑女子擔任林聖霖白手套,但查無證據。
台東地檢署去年8月依貪污治罪條例和包攬他人訴訟罪嫌,將林聖霖起訴。台東地方法院今天將林聖霖依職務上要求賄賂、洩漏非主管案情及包攬訴訟等罪判處有期徒刑9年10個月、褫奪公權4年。林聖霖目前被法院以重罪羈押中。
同案被告吳東昇被判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1年。990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