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審法利重刑犯? 中山之狼恐獲釋
更新日期:
2010/04/24 13:35
立院昨天三讀通過「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審理中的被告,羈押不得超過8年,而纏訟8年以上還沒定讞的案件,被告得聲請減刑,因此包括讓女性聞之色變的中山之狼,可能將獲得釋放,而蘇建和3名死囚,也可能躲過死劫。速審法究竟是加速司法效率?還是讓重刑犯受惠?現在引爆法界爭議。
涉嫌連續性侵多名女子,甚至殘忍殺人棄屍,恐怖的中山之狼徐偉展遭羈押13年,更九審仍被判處死刑,現在因為速審法通過,可望撤銷羈押,恢復自由之身。陸正案嫌犯邱和順(2001.5.31):「我們都是冤枉的啊!根本沒有證據。」
犯下震驚社會的陸正綁架撕票案,主嫌邱和順遭羈押長達21年,創下司法紀錄,11度被判處死刑,卻也可能將獲得釋放。
殺人、性侵等重刑犯即將出籠,因為立院三讀通過的「刑事妥速審判法」,羈押超過8年以上還沒判刑定讞,就等撤銷羈押;而審理8年以上的案件,被告就得聲請減刑,因此官司纏訟19年的蘇建和等3名死囚,可能將逃過一死。
另外一、二審獲判無罪,檢察官就不得上訴到三審的新法規定,也被稱為是曹興誠條款。
聯電榮譽董事長曹興誠(2010.4.4):「一審被判輸之後,其實要回家去檢討,你這麼大的權力,都沒辦法把證據找出來,讓法院來支持你,你這不是飯桶嗎?」
限縮檢方上訴權,說是為了加速審理,避免民眾疲於奔命打官司,但更讓外界擔憂的是,審理或羈押超過8年,被告就可以聲請減刑甚至獲得釋放,導致法官得在期限內判決定讞,很可能誤判埋葬真相。速審法是提升司法效率?還是重刑犯的大利多?勢必引爆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