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生活費弒父 女判無期刑
更新日期:
2010/04/24 04:11
〔記者劉志原/台北報導〕有毒品等前科的女子田文媺,向74歲老父討生活費遭拒,竟持刀砍死父親,台北地院昨依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判處無期徒刑,田女因另案在監服刑中,昨出庭聽判後向法官道謝,隨後解還監獄。
田女原本被檢方求處死刑,台北地院審理時,田女向法官說「覺得自己該死」、「是一種永生揮之不去的痛」,法官認為她已有悔意,並未判死刑。判決書指出,田文媺有竊盜及毒品前科,平日無業,精神恍惚,經常向父親及弟媳索討生活費,她位於北市林森北路租屋處的水電及管理費,也由父親支付。
去年6月18日下午,田文媺缺錢花用,要求父親到她住處,雙方一言不合,田女竟持電風扇毆打父親,再拿水果刀砍其胸部及背部20餘刀,兩把水果刀柄均斷落,死在女兒住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