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楊美鈴:凌辱人犯濫權起訴 還是可追訴
更新日期:
2011/01/31 14:35
空軍上兵江國慶疑 遭錯殺,外界興起追究軍方相關人員責任的聲浪,調查全案的監察委員楊美鈴表示,公務員懲戒法關於追訴行政責任的期限是10年,因此確實已經難以追究軍方人 員的行政責任,不過楊美鈴表示,軍方如果真的涉及刑求等違失,就可能觸犯凌辱人犯、枉法裁判和濫權起訴,追訴期分別是15年和20年,因此她認為,這部分 應該還沒有超過追訴期。(李人岳報導)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姦殺案,遭槍決的上兵江國慶疑似遭到錯殺,外界也興起追究軍方責任的聲浪。不過 面對相關的追究可能已經超過追溯期,監察委員楊美鈴表示,根據公務人員懲戒法,懲戒、懲處公務員行政責任的追訴期是10年,因此現在看來,確實難以追訴當 時軍方人員的行政責任。
楊美鈴表示,追究刑事責任並非監察院的執掌,不過她認為,軍方如果真的涉及刑求等違失,就可能觸犯凌辱人犯、枉法裁判和濫權起訴,追訴期分別是15年和20年,因此他認為,這部分應該還沒有超過追訴期。
對 於江國慶當初向擔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下跪認罪,成為軍方定罪的根據,引發外界爭議,監察委員馬以工表示,監察院的糾正報告是全文刊登江國慶的家書,對 於陳肇敏所作出的回應,他不予置評,當初沒有約詢陳肇敏,是由於重啟調查的目的是希望讓全案得以提請非常上訴,相關卷證已經正面軍方的違失,因此不再需要 約詢陳肇敏等人。對於陳肇敏以及當時的空總政戰主任李天羽是否有涉及教唆刑求的責任?監察委員表示,這部分屬於刑責問題,不屬於監察院的職權。
空軍作戰司令部女童遭姦殺案,遭槍決的上兵江國慶疑似遭到錯殺,外界也興起追究軍方責任的聲浪。不過 面對相關的追究可能已經超過追溯期,監察委員楊美鈴表示,根據公務人員懲戒法,懲戒、懲處公務員行政責任的追訴期是10年,因此現在看來,確實難以追訴當 時軍方人員的行政責任。
楊美鈴表示,追究刑事責任並非監察院的執掌,不過她認為,軍方如果真的涉及刑求等違失,就可能觸犯凌辱人犯、枉法裁判和濫權起訴,追訴期分別是15年和20年,因此他認為,這部分應該還沒有超過追訴期。
對 於江國慶當初向擔任空軍作戰司令的陳肇敏下跪認罪,成為軍方定罪的根據,引發外界爭議,監察委員馬以工表示,監察院的糾正報告是全文刊登江國慶的家書,對 於陳肇敏所作出的回應,他不予置評,當初沒有約詢陳肇敏,是由於重啟調查的目的是希望讓全案得以提請非常上訴,相關卷證已經正面軍方的違失,因此不再需要 約詢陳肇敏等人。對於陳肇敏以及當時的空總政戰主任李天羽是否有涉及教唆刑求的責任?監察委員表示,這部分屬於刑責問題,不屬於監察院的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