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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7日 星期二

房事釀殺意 男殺買主判16年

房事釀殺意 男殺買主判16年

(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27日電)新北市郭姓男子不滿店面遭鄰居買下,竟埋下殺機,去年7月持槍衝進鄰居店內連開多槍,射傷鄰居一家3口。板橋地院今天依殺人未遂罪判處郭男16年徒刑。

判決書指出,56歲的郭男不滿多年前胞兄將位於新北市永和區一棟3樓透天厝轉賣給住附近的劉姓男子,但郭男不願將房子拱手讓人,遲遲不肯搬離,民國96年間遭法院強制點交,郭男妻子當時還憤而持刀砍傷員警,遭逮捕後已入獄服刑。

新仇舊恨讓郭男萌生殺意,在去年7月17日清晨5時許,持槍衝進劉男改建成麵攤的屋內,近距離朝劉男及家人連開多槍,劉男一家3口皆被射傷,郭男犯案後旋即逃到淡水租屋藏匿,今年6月才落網。

法院審理,郭男否認犯行,還說遭被害人惡意栽贓、被警方陷害。

不過法官依據警方在郭男住處扣得筆記本,有妻子咒罵劉男一家人不得好死等偏激言詞,認為郭男犯罪動機明確,且郭男事發後即拋家逃匿到淡水獨居,還刻意躲避檢警查緝,顯與常情不符,認定郭男辯詞不足採信。

法官認為郭男對被害一家人連射多槍,手段凶狠、惡性重大,且偵審時皆飾詞卸責、毫無悔意,因此依殺人未遂罪,將他判處有期徒刑16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100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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