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唐嘉邦╱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消防局女消防員賴文莉,十月間執行救護工作時,遭酒駕男子陳熙發開車撞傷,導致左小腿截肢。二日板橋地檢署首開偵查庭,賴文莉在律師、同事陪同下拄著柺杖出庭,剛好也是酒駕案件「賴文莉條款」上路首日。
由於案發當天,員警在狀況仍未排除時,即因處理竊案而離開現場,沒有在場維持交管,間接導致酒駕者撞上救護車及賴文莉;對此,賴文莉可能會對員警提出過失傷害告訴。
應訊結束後,戴著口罩的賴文莉有些疲累,拄著拐杖慢慢步出地檢署。面對媒體鏡頭,她沉默以對,只淡淡地說:「謝謝大家關心。」
昨天三重警分局二重派出所的呂姓、牛姓員警就以被告關係人身分,與賴文莉一同出庭接受檢察官訊問,但面對媒體詢問不發一語。
賴文莉的委任律師馬中琍指出,昨天開庭主要是檢察官要釐清事發狀況及責任歸屬問題。酒駕肇事者陳熙發在事發後雖曾表示歉意,但未有進一步實質賠償,「感受不到對方誠意」。
出院後,賴文莉從一線的二重消防分隊調回新北市第三大隊部,擔任內勤工作。第三大隊長程昌興指出,賴文莉遭受重大傷害,心裡肯定不好受,但許多民眾寫信鼓勵她,甚至有男生來信詢問想要和她「交朋友」,各界關心讓她漸漸走出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