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運彩員工監守自盜案今天偵查終結。主嫌北富銀前襄理林昊縉,涉嫌在今年六月起,利用三名不知情的友人幫他作弊,下注大三元、大四喜共計七次,再一人獨領三百四十萬元的頭獎彩金。檢方認定林昊縉犯下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因此將他提起公訴,並求刑兩年半。
(潘千詩報導)
涉 嫌詐領運彩獎金的北富銀前襄理林昊縉,因為在偵辦期間向檢察官認罪,承認利用友人幫他下注大三元、大四喜共七次,七次全中頭獎、頭獎彩金共計三百八十萬 元,事後又獨自一人領走全部獎金。調查之後,林昊縉遭到檢方起訴,還被求刑兩年六個月。北檢發言人黃謀信說。至於協助林昊縉買運彩的三名共犯:女友吳嘉玲 以及陳姓和謝姓兩名友人,因林昊縉強調,他們是在不知情的狀況下接到他請託才出門下注,事後半毛錢也沒有分到。而檢方進一步調查,發現三名共犯確實不知 情,也沒有拿到彩金,另外,下柱地點都在自家和辦公室附近,假若三人知情應會多下注,試圖分一杯羹,但因查無三人多買的事證,也沒有刻意避嫌到較遠的地方 下注,難以認定三人是共犯,所以檢方最後對他們做出不起訴處分。
檢方表示,協助林男購買彩券的吳姓女友以及兩名室友,經查3人的帳戶,發現3人都沒有分到彩金,也沒有追買彩券,檢察官認定3人不知情,只是被利用協助購買彩券,將3人不起訴處分。
根據檢方起訴書,林昊縉曾任運彩公司科技賽事作業管理部襄理,因對公司升遷、獎懲制度不滿,今年5月間數次利用機會,將已經截止投注的彩券,重新開機,等女友等3人確定買到中獎的彩券後,他才將電腦關機。
林昊縉被查出先後買下3次大三元頭獎、4次大四喜頭獎,中獎金額約380萬元,其中已兌領3次,彩金42萬元,均存在林的個人帳戶中。
檢方認為林昊縉是高知識分子,僅因工作升遷及獎懲未符自身期待,竟以身試法,嚴重破壞大眾對運彩的信賴,影響大眾簽注意願,犯行非輕,審酌他犯後坦承大部分犯行並繳回犯罪所得,因此依詐欺取財、背信及偽造文書等罪,將他提起公訴,求刑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