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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日 星期五

疑性侵案被判刑 男跳池塘自殺

疑性侵案被判刑 男跳池塘自殺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28日電)嘉義縣洪姓男子疑因性侵案遭判刑,心情鬱悶,想不開跳入住家附近池塘自殺,於今天打撈起屍體,經檢警相驗,初步認定是生前落水溺斃,無他殺嫌疑。

警方表示,洪男原本在公所擔任清潔隊員,因收取垃圾而結識1名中度智障的女子,2人熟識後,於民國98年間曾一起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後來這名女子發現自己懷孕,害怕被家人責備,便躲藏在台南市。

女子家屬向警方報失蹤,找到這名女子時,已懷孕5、6個月,女子家屬則控告洪男涉嫌性侵,洪男因而辦理提早退休,這名女子生下的嬰兒,已出養到國外,這起性侵案件則進入司法程序。

警方指出,曾中風過的洪男,原本行動就不方便,今年初又發生車禍,症狀加劇,日前收到台南高分院性侵案的判決,判刑3年2個月,雖然仍可上訴,但造成他心情鬱悶,於26日下午外出後,就未返家,音訊全無,其家人擔心安危,報警協尋。

警方說,昨天下午,有民眾在洪男住家附近的池塘前,發現疑似洪男遺留的布鞋等物品,便向警方報案。隨即通知洪男家屬指認,證實就是他所穿的拖鞋無誤。

警方表示,研判洪男可能跳池塘輕生,通知消防局及救難協會在池塘內打撈,一直到昨天晚上尚未尋獲,因天色已暗,停止打撈。於今天上午由嘉義救難協會隊員與消防隊員,在池塘內打撈出洪男的屍體,報請相驗。

警方呼籲民眾珍惜生命,若需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100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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