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襲胸狼 輕判3月易科罰金
更新日期:
2010/06/23 12:01
屏東長治鄉襲胸之狼,騎機車偷襲女學生胸部,至少有三人受害,屏東地方法院22日做出一審判決,但法官卻只判3個月徒刑,而且還可以易科罰金,讓女學生和家長大為驚恐,屏東地院表示,因為檢察官以性騷擾罪起訴,並且聲請簡易判決,才會出現這樣的結果。
還記得今年4月間,這名騎車從後方偷襲女學生胸部的襲胸之狼嗎?長治國中至少三名女學生遭到鹹豬手的魔爪,老師還主動跟蹤,才讓警方逮到人,但沒想到,這麼辛苦好不容易抓到的嫌犯,居然一審法官只判刑3個月有期徒刑,而且還能易科罰金,讓師生和家長非常不能接受。
屏東地院表示,當時檢方是以性騷擾罪起訴嫌犯,而且聲請簡易判決,才會有這樣的結果,檢方則澄清,嫌犯是在檢方起訴之後才又連續犯案,5月份的兩起襲胸案,檢方曾以強制猥褻罪嫌聲請羈押,希望亡羊補牢,但卻沒能成功。
案情能不能逆轉,還有待觀察,而嫌犯的父親則感謝法官給予自新的機會,不過,記者查證醫院,發現嫌犯只有掛號,卻沒就醫,但地院也表示,依照現行法律,嫌犯的犯行恐怕還不到強制就醫的程度,因此也拿他沒輒。(民視新聞洪明生屏東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