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缺同理心 警辦案被批態度差
更新日期:
2010/06/03 04:11
〔記者阮怡瑜/員林報導〕彰化縣員林警分局交通分隊江姓警員在處理一起交通事故時,被民眾指態度欠佳,且對民眾相關權益又未完整說明,引來民眾質疑警方吃案,雖經警方詳細解釋後,了解是誤會一場,但民眾仍表示,警方應該要以更多的同理心來協助民眾。
彰化縣謝姓民眾向本報投訴指出,她在今年2月間發生車禍,但是之後肇事對方一直避不見面,連調解都不出面,她在5月底到警局,要對肇事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想不到承辦的警員卻要求他們一定要調解,就算調解不成也要有相關文件證明,過程中,警員對於他們提出的諸多疑問卻不肯回答,態度很差,讓他們忍不住懷疑警方是否吃案。
民眾指出,之後經過警員的長官向他們解釋,才了解警員處理程序與過程其實並無大問題,案件也確實存在,但讓人難以釋懷的是,這些道理與程序他們都能了解與接受,但為何承辦警員當初就不肯好好跟他們說清楚?非要讓他們在無助之中四處摸索、猜疑與憤怒?
民眾強調,一般民眾沒事不會上警局或法院,遇到案件或事故時,只能求助第一線的員警,希望警方告訴他們該怎麼做?為什麼要這樣做?但在這起事件上,他們卻感受不到員警有這份服務的心,讓人相當遺憾。
員林警局︰將再教育
對此,員林警分局交通分隊長林健民表示,在確認警員案件處理程序上沒有問題後,對於服務態度的改善,將會在隊務會議上再教育,提醒隊員以更多的同理心幫助民眾了解基本的法律問題與行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