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官酒駕勒退 千萬退休金泡湯
更新日期:
2010/06/09 04:11
〔記者楊國文、謝武雄/綜合報導〕得過寶星、景風等獎章的國防部聯勤後指部艾文生中校酒後駕車,被警方查獲時隱瞞軍人身分,後來酒駕一事曝光,艾文生被記兩大過,並勒令退伍;他不服打起官司,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懲處於法有據,昨判他敗訴;艾文生千萬退休金可能不保,貪杯代價不輕。
現年38歲的艾文生曾獲頒寶星、景風、弼亮甲種、忠勤、金甌甲種等獎章,並獲得聯勤後指部優秀參謀表揚,可謂功獎等身。97年間,他因酒駕遭查獲,酒測值達0.81,因沒表明軍人身分,未移送軍事檢察署偵辦,桃園地檢署將該案聲請簡易判決,判決40天拘役,得易科4萬元罰金。
艾文生98年2月駕車和人擦撞,民眾寫信到國防部檢舉,酒駕被判刑一事意外曝光,聯勤後指部依酒駕處分規定記他兩大過,將他考績從甲等改為乙等,聯勤後指部認定艾「不適任現役」,勒令他退伍。
艾文生坦承酒駕不對,但沒有民眾傷亡,也未有逃逸等行為,願接受記兩大過處分,但不服遭勒令退伍,認為勒令退伍處分是「一事兩罰」,且勒令退伍屬懲戒處分,處分違法,打行政訴訟救濟。
艾文生表示,已從律師處得知判決結果,會繼續上訴爭取權益,他說,為了喝酒觸犯公共危險罪,已經付出了代價,軍方將他記兩大過勒令退伍,是一罪兩罰,他因此無法做滿20年,連帶的千萬元退休金也報銷,這樣的處罰讓他無法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