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1年8月30日 星期二

索賄劫毒品 2警被重判

索賄劫毒品 2警被重判

更新日期:2011/08/31 04:11

自由時報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縣警察局前平鎮派出所巡佐葉作霖及員警游豐陽,98年1月間在觀音鄉查緝廖姓毒犯及張姓女友持有毒品,開口索賄20萬元「買自由」,還A走廖男身上的毒品。桃園地方法院昨天依貪污治罪條例等將葉重判19年8月徒刑、游判處5年6月徒刑。

葉 作霖與游豐陽由於取締毒品索賄爆發,被外界稱為「平鎮二人組」。判決指出,42歲的葉作霖早在95年間任職中壢分局仁愛派出所時,就抓過廖姓毒犯,廖當時 擔心女友也被抓,將海洛因毒品交付給葉,葉則僅究辦他持有安非他命;葉另向毒販徐天賜A走毒品,結果被檢舉引起檢方與警局督察室追查。

檢警查出,葉作霖調往平鎮派出所後,98年1月19日與游豐陽(35歲)執行專案查緝勤務,在平鎮市遇到廖開車載女友路過,2人駕車追趕到觀音鄉東元囍市社區,將廖與其女友逮捕,葉作霖還對廖斥責說:「跑什麼跑,我今天只是要你的錢!」

葉隨即撿起廖嫌掉落在農田裡的皮包,發現有10萬元現款與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還有4萬元的消費券,於是向廖開口索賄20萬元與4萬元消費券得手,廖付款後還當著2警的面前吸食海洛因。

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害毒犯做證時直指「他們跟土匪一樣,要錢又要貨」,法官昨天依貪污治罪條例與毒品罪等將2人重判

網誌存檔

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