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縱火奪3命 更一審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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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榮祥台南5日電)嘉義7旬老翁郭旗山被控縱火燒死3人,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今天判處死刑,全案還能再上訴。2011/08/05 18:01
判決書指出,76歲郭旗山原向嘉義縣溪口鄉溪東村前村長邱敏雄的堂弟租屋,民國87年時無力支付房租,由邱敏雄向鄉公所商借活動中心一角,供郭旗山免費居住。
郭旗山誤以搬到活動中心看管器材,每月可得新台幣3000元報酬,邱敏雄卻未理會,加上郭旗山懷疑邱敏雄未盡力協助申請及取得老人年金及貧戶補助,懷恨在心,伺機報復。
去年6月,邱敏雄告知郭旗山須改善活動中心的清潔,否則鄉公所將收回住處。郭旗山聞言想起過去種種不快後,涉嫌深夜提汽油到邱敏雄住處縱火,邱敏雄正好外出逃過一劫,但邱敏雄的妻子及2名孫子逃生不及死亡。
嘉義地方法院判處郭旗山無期徒刑;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二審加重量刑,改判死刑;台南高分院更一審仍判處死刑。100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