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我沒簽字!保單遭冒名 控檢草率辦案
更新日期:
2010/10/30 19:09
翻開厚厚一疊保險契約,楊素玉比著簽名欄,氣憤地說,她的保單在去年1月遭保險業務員盜簽,上頭的字全不是自己親筆簽名。投訴人楊女士:「我當時看到(保單)的時候,我真的很緊張,想說怎麼會奇怪,怎麼變成這樣,怎麼兩個地方(簽名欄),都不是我自己簽名的。」
筆跡比一比,上頭的是保單的簽字,下頭則是本人簽的,像是這個「楊」字,冒用的明顯寫著「日」,而楊素玉習慣寫成「目」;另外「素」字,中間「ㄠ」的底部會彎,但真的卻不會;還有玉這個字,根本是完全不同。
楊素玉氣得告對方偽造文書,但沒想到,案子進了偵查庭,檢察官要驗筆跡,要她在偵查庭上,足足抄寫自己的名字90遍。投訴人楊女士:「就好像小學生這樣子,寫了都會抖,那很委屈,所以我就心裡很難過。」
儘管委屈,但楊素玉滿懷希望以為檢察官會送專家比對鑑定,因此當庭提出聲請,但後來沒想到卻收到一紙「不起訴處分書」,檢察官清楚的說用「肉眼」判斷,筆跡相同,全案不起訴,這讓楊素玉相當傻眼。投訴人楊女士:「那就要聲請鑑定嘛,那結果他寄來的時候,他就不起訴,他說甚麼,說用肉眼,肉眼判斷,所以我覺得很奇怪,台灣的(司)法官怎麼會這麼草率。」
原本疑似遭盜簽的保單,花了她2萬8,金額不多,但楊素玉只想求個公道,但卻沒想到,花了10萬多元的律師費進到法院,不但沒討到公道,最後還落得滿肚子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