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女子的同事表示,上月12日她與黃姓店長進入休息室中,其他同事用餐完離開後只剩
警方指出,獲報當晚兩名當事人到警局作筆錄,黃嫌拒絕生物跡證採集;而被害女子因情緒
由於警方認定有必要對黃嫌強制採證,因此女家暴官數度致電給士林地檢署鄭姓女檢察官,
對此,鄭姓女檢察官昨強調,她絕對沒有說「要下班了」,且她當天還在處理北投分局另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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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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