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板橋區詹姓男子背著妻子,與經營美容院的女鄰居偷情,被詹妻以監視器拍到2人激戰畫面,事發後詹男認錯,詹妻因此原諒未提告,沒想到事隔一年多,女鄰居與丈夫竟分別控告詹男性侵與妨害家庭。
檢勘驗影帶 僅判妨害家庭檢察官勘驗偷拍畫面,發現女鄰居採取主動性交姿勢,性侵部分處分不起訴,妨害家庭部分板橋地院昨依相姦罪判詹男3個月徒刑,可上訴。
據查,詹某挨告後曾找來議員曾文振當和事老,還播放性交光碟給曾文振、律師等人觀看,證明不是性侵。不過,此舉惹惱了女鄰居,追告詹散布猥褻物品罪、誹謗罪嫌。
檢方認為,詹某此舉只是要促成和解或討論案情,主觀上並無不法犯意,況且本案確實有「你情我願」的可能,因此縱使詹男有傳述2人性交情節,也與誹謗罪構成要件不符,這部分也處分不起訴。
本案起於99年6月間,51歲的詹某在40多歲女鄰居的美容院內、宜蘭羅東鎮一家溫泉旅館及詹男的板橋住處等地,與對方發生3次性行為;詹妻察覺丈夫舉止怪異,在家中裝監視器,拍到2人嘿咻過程,詹妻要求丈夫做抉擇,丈夫認錯後,詹妻決定原諒未提告。
未料1年後,女鄰居與其丈夫告詹某性侵,詹男坦承外遇,但喊冤絕無性侵,強調每次都有給錢,他並提出之前妻子所拍的監視器畫面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