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2年5月15日 星期二

性侵脅迫少女陪酒 酒店經紀判3年半

男子龐偉民國九十九年三月底,在酒店擔任經紀人,涉嫌性侵一名未滿十八歲的少女,然後脅迫少女簽下兩張共計五十萬元的 本票,再以本票逼少女下海從事脫衣陪酒。一審法院採信龐偉的辯稱,認定雙方合意性交,判處有期徒刑十月,案件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期發現,少女被性 侵後,曾以簡訊與朋友密集聯絡,證明自己確實遭到性侵,合議庭認定龐偉犯下「強制性交」以及「和誘」等罪,改判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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