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新北報導
一名任職國小的女老師,因為懷疑丈夫劈腿,上交友網站認識一名在高中任職的已婚職員,並對他大吐苦水。兩人發生感情並私下暗通款曲發生性關係,男子事後感到虧欠,向妻子坦承一切,對方一怒告女老師妨害家庭,女老師丈夫得知妻子遭判刑,也向男子提告求償,法官判賠30萬。
這起女老師懷疑丈夫劈腿、竟另外與別的男子發生婚外情的案件,發生在去年2月。一名在國小任職的40歲鍾姓女老師,因與丈夫婚姻生活不美滿,並懷疑丈夫外
遇劈腿,因而上網交友。前年鍾女在交友網站認識比她小2歲、在某高中任職的已婚周姓職員,鍾女向周男大吐苦水,自己的婚姻生活過得不幸福。
兩人不久後發生畸戀,兩人並於去年2月某日下午,到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兩人事後還在MSN上,討論當時性愛過程的歡愉,還期待有下次。約1個月後,鍾女 告知周男她已和丈夫和好,但仍想與他繼續往來,周男認為是被利用報復的工具,並覺得對妻子有虧欠,便向她坦承婚外情。妻子得知後選擇原諒,但對鍾女提出妨 害家庭告訴。
法院審理後,周男將當天下午鍾女的轎車特徵、進出旅館時間等細節都詳細說明,法官認定兩人確實發生婚外情,依妨害家庭判處鍾女2月徒刑。鍾女丈夫得知後, 也向板橋地院指控周男妨害家庭,造成他精神創傷,要求周男賠償200萬。法官判處周男須賠償30萬,但周男表示已向鍾女丈夫道歉,並認為鍾女才須要負最大 責任,希望法官駁回求償之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