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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17日 星期四

涉賄選 高市議員孫慶龍判4年

涉賄選 高市議員孫慶龍判4年

(中央社記者陳朝福高雄2日電)去年底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高雄市議員選舉,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孫慶龍被控涉嫌賄選案,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今天依違反選罷法判處他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判決指出,被告參與高雄縣、市合併後首屆高雄市原住民議員選舉,涉嫌於去年9月間在一家餐廳假藉邀宴名義,招待選民11人聚餐,席中要求投票支持,並涉嫌發放賄款給選民。

判決書表示,被告並利用競選總部總幹事周春好到選民家中拜票,或者於競選總部舉辦活動時,涉嫌當場交付賄款給予選民。

判決書說,被告與周春好並要求樁腳依名冊內容,逐一拜訪選民並篩選註記,等候進一步通知發放賄款。全案經檢警調查獲移送偵辦。

高雄高分院承審法官調查審理,依違反選罷法判處孫慶龍有期徒刑4年,周春好判處有期徒刑3年8個月,全案可上訴。100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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