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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8日 星期一

公務員促修法 藝人無法「閃兵」

公務員促修法 藝人無法「閃兵」

31歲的藝人明道,不斷更換就讀學校,延後當兵,藝人「閃兵」遭詬病,內政部還為此修改兵役法,而修法幕後的推手,其實是新北市的公務員王雅玲,因為她看不慣藝人逃兵,主動向內政部反映,促成修法,從此,她也多了一個「閃兵殺手」的外號。

接電話、寫公文,去年才到新北市民政局任職的王雅玲,和一般公務員沒什麼兩樣,但內政部修改法令,規定超過28歲的藝人,以後不能以唸書為由辦理緩徵的「明道條款」,其實,就是她幕後催生。

就是看到韓國藝人加入陸戰隊,台灣藝人走進藝工隊,怎麼會差那麼多,王雅玲開始清查新北市的學校,發現換學校、躲兵役的人還真不少,因此決定從法令著手,當起藝人「閃兵」的殺手。

雖然只是民政局的科員,但王雅玲認真的態度,不僅獲得記功一支,也證明一個小小螺絲釘,也是有大大的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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