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0年5月7日 星期五

1.對取締事項有疑慮?(車主沒違規警察說有違規)

開這個部落格是由於劣警充斥紅單浮濫, 小老百姓既然無法正面反擊對抗任何不爽或不實的罰單, 就鼓勵大家不要放棄法律給我們的機會去提出異議做消極的反擊! 請轉往對抗紅單網站+論壇 http://885.uptaiwan.com 有更友善的廣大空間討論!


1।對取締事項有疑慮?(車主沒違規警察說有違規)


Ans..這部分開庭的時候常看到法官問異議人"警察跟你有冤仇麼??..需要陷害你麼??"..如果你不能確實舉證你的確沒有違規..那麼不管在裁決所、交通法庭你應該異議都是被駁回的..舉個大約的例子給你聽聽..

張三在高速公路上開著破爛小貨車..開到半路後方大牌掉落不自知..掉落瞬間李四開車在後見到..隨即加速追上張三..並比手畫腳俟張三搖下車窗後告知..張三旋即下交流道並回程將大牌拾起後..因螺絲掉落無法鎖上..故將大牌隨意丟至車內繼續前行..未料前行五公里候被國道高速公路警察自後追趕欄停並以未懸掛大牌告發..張三不服遂提起申訴..







so..以上要異議能夠成功..要不是去調取那段時間有沒有剛好被攝影機拍到..就是要找到李四來作證..如果沒辦法的話..這異議一定駁回..因為在沒有證據的狀況之下..除了張三可能無意的掉落..也可能是張三刻意拆除去規避超速舉發的..

2.交通警察開的罰單可以拒簽距收嗎?(有無法原依據)

Ans..拒絕簽名當然是可以..法源依據我想應該是憲法吧..呵呵..只是說你拒簽..他還是可以逕行舉發的..這不影響..


3.如何申訴?

Ans..行政罰款這要先跟裁罰機關申訴(應到案處所機關)..以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為例..先到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網站→下載專區→申辦表格下載裡面申訴有兩項..點進去之後可以線上申辦也可以下載..線上申辦需要有網路市民ID或是以自然人憑證登入..下載的話依照自己所需的填好之後..在後方附上自己的證據影本寄去就可以了..


如果申訴沒有過..才向法院聲明異議..到時如果需要狀紙..可到司法院網站→下載中心→代撰書狀範例→刑事訴訟裡面下載有個交通事件異議的狀紙來修改即可..

4.申訴單如何填寫?

Ans..依我看那個"交通違規案件陳述書.doc"(下方連結)你看到了就會填寫了..

http://www.e-services.taipei.gov.tw/hypage.exe?HYPAGE=form_download_count.htm&s_uid=016083&s_attach_serial=11

越詳細越好
Ans..大概差不多了..不過建議你想想你的舉證能力再決定要不要申訴and異議..畢竟"訟則凶"..很耗時費力的..

參考資料 司法院、交通裁決所、第一線司法人員的自己




  • 今天收到申訴回函了~沒過~剛發3千6又被A回6佰~
    以下是我的= 交通違規申訴書加違規照片=
    http://www.wretch.cc/album/show.php?i=p1205578&b=2&f=1209447390&p=0
    申訴案件: 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
    違規地點:中和市景平路190號前(往板橋方向) 補充:大潤發賣場進出口
    申訴理由:本人在97年12月15日10時44分,經過大潤發賣場進出口路
    段,因前方貨車靠邊停車加上並排嚴重(照片前方第2~3台箱型貨車,後面還站2個人),佔據影響機踏車該行駛車道, 因此本人(有打左方向燈)越過不該行駛車道跟隨前車(小黃),因而被告發=機器腳踏車,不在規定車道行駛。請查照
    大家下次騎逋逋還是小心~其實還可上訴~我懶了
    重點不在6佰塊~只求公平正義~有經過那個違規路段
    那裡現在路邊嚴重並排停車比較少了~
    可能中和警局有重視到那個路段了吧
    我一個朋友看到我違規的照片跟我說~
    機車行駛車道都被堵住了~機車怎通過呢~
    難不成叫我們用飛的..........
    交通部道路規劃都沒重視機車的行駛權益
    • 2009-02-08 11:55:58 補充

      可能申訴單位認定,罰我600,我不會為6佰元去交通法庭寫申訴狀吧


    照你所述的狀況..閃綠燈的時候你還沒進入路口囉??..所以從左邊超車..想來你要超的時候左方車道還是一堆車在通過..結果你能進去路口的時候就差不多黑了這樣是吧??...



    感覺有點難搞...@.@..不過要申訴的話..就照上面寫的做看看囉..但是要先對裁決所異議..有裁罰單下來不服才能去法院囉...


網誌存檔

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