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火車上殺人 兇嫌判無期徒刑
更新日期:
2010/05/14 12:28
24歲的李政哲,去年8月與女友一同搭火車返家,因為不滿站在一旁的游登貴偷看女友胸部,怒斥質問;雖然游登貴極力否認,但李政哲仍抽出放在隨身背包裡的獵刀,往游登貴左胸狂刺一刀,當場死亡;法官依殺人罪,將李政哲判處無期徒刑;不過,游登貴父親說,李政哲是為了想要判刑輕一點,以及日後減刑出獄,所以才認罪,但其實心裡一點悔意都沒有。
死者父親:「上香跟他(死者)講,今天要開庭,之前還沒有判決時,我都會帶他去,我都會跟他說。」
事發至今已經近一年,痛失獨子的游爸爸心情還是很沉重、很難過;雖然殺死兒子的嫌犯李政哲,被判處無期徒刑,但游爸爸認為還是判太輕。死者父親:「都是他殺的人,怎麼說,根本是沒悔意,悔意他是想要脫罪、判輕一點。」
回想起寶貝兒子無故在火車上被殺死,游爸爸的心好痛好痛;現在他最擔心的,就是萬一嫌犯未來被減刑出獄,深怕還會傷及無辜。
死者父親:「他是說只要他心情不好,就會殺人,如果他又再出來,改天大家都很危險。」
這起台鐵史上第一宗火車兇殺案,發生在去年8月,18歲的游登貴搭火車回家時,被嫌犯李政哲誤會,偷看站在一旁的女友胸部,一氣之下,當場持刀殺人,游登貴重傷不治;法官依殺人罪,將李政哲判處無期徒刑。
游登貴送女朋友回桃園,卻在回家途中丟了性命,白髮人送黑髮人,心真的很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