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童 電梯狼求刑20年
更新日期:
2010/05/28 04: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汐止「電梯之狼」莊志豪昨天被士林地檢署起訴,求處20年重刑。
29歲瓦斯工人莊志豪,95年間涉嫌性侵害汐止9歲女童,一審判刑4年,但經高等法院3度更審,以被害人所指認的身形與莊嫌不符、監視畫面模糊不清為由,改判無罪,去年11月3日讓他以2萬元具保停押,高檢署上訴至最高法院,目前仍在審理中。
莊某交保不到5個月,今年3月15日,他在汐止尾隨12歲女童佯裝等電梯,一進電梯即持折疊刀抵住女童咽喉,摀住女童嘴巴,拖至頂樓性侵,並將精液隨手抹在頂樓放置貨櫃上,成為鐵證。警方送驗比對,追查出DNA與94年汐止市性侵7歲女童的嫌犯完全吻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