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氏三姊弟判定王永慶骨肉 估各分10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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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4/20 09:35記者蘇位榮/台北報導
這個判決等同認定,羅文源三姊弟就是王永慶的親生子女,可以和其他子女共同繼承王永慶的遺產。一般估計,羅文源三姊弟每人約可分到近十億元遺產。
這個判定雖沒透過程序驗DNA,但法院最後根據證人證述及錄音內容,認為羅文源三姊弟與王永慶有親子關係。
王永慶長子王文洋的律師李文中昨晚證實,羅文源三姊弟認祖歸宗案已經法院判決,王文洋尊重判決。
羅文源三姊弟的母親林明珠,在民國四十一年、四十二年間與王永慶交往並同居,先後生下三姊弟,暫從母姓,後來林明珠與王永慶分手,林明珠經人介紹認識羅景祺,兩人結婚後,三姊弟改從繼父姓氏。
林明珠與羅景祺去世後,羅文源三姊弟以他們和繼父並無血緣關係,向法院訴請否認他們三人是羅景祺的子女,羅景祺的認領無效,台北地院去年五月判決三姊弟勝訴。羅文源三姊弟接著向法院提起認祖歸宗官司,要求確認他們與王永慶的親子關係。
法院審理時,羅文源姊弟要求王永慶的二、三房子女同意一起驗DNA,但二、三房子女沒有意願。
法院認為,血緣鑑定的勘驗方法,對親子關係的判定非常重要,王永慶的二、三房子女拒絕接受DNA鑑定,沒有正當理由。
法院曾傳訊羅文源的表哥、林明珠的親友等人作證,他們都證稱,林明珠民國四十一年間到台北工作時,認識王永慶並在台北市雙連同居,生下三個小孩,小孩名字是王永慶照家族輩分取的,男的是「文」,女的是「雪」字輩,後來王永慶在外面另有女人,林明珠才和王永慶分手。
此外,羅文源三姊弟向法院提出一段錄音,內容顯示王永慶二房的長女王貴雲曾和羅氏姊弟見面,王貴雲要求他們不要參加王永慶的告別式,並表示在王永慶遺物中,發現羅景祺在民國九十三年寫給王永慶的一封信,指林明珠已過世,王永慶應該儘早承認自己的親骨肉,給三姊弟一個名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