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張嘉文╱台北報導】
恐怖情人潘韋豪不滿林姓女友提分手,多次企圖挽回感情未果,竟持刀狂刺林女廿六刀致死,一審法官在八月間判處他十五年有期徒刑;民事部分,法院昨判決潘需賠償林的父母精神賠償金和扶養費等共六百廿二萬餘元。
判決指出,男子潘偉豪因不滿林姓女友在情人節當天要分手,潘企圖挽回感情林卻避不見面。
去年八月間,潘向汐止長安派出所誣指林涉侵占罪,待林前往派出所作筆錄結束離去時,騎機車尾隨在後,行經汐止忠孝東路時將林攔下,兩人發生嚴重爭 吵,潘拿出預藏的切肉刀,猛刺了林廿六刀;過程中,民眾要上前制止,潘還嗆說「誰靠近我就殺誰」,直到發現有人報警,才逃離現場。
潘經母親勸說投案,由於其下手之重,幾乎刀刀刺穿身體,檢方向法院求處死刑,但一審法官認為,潘的凶刀是為自殘所用,並非預謀殺人,因此判處潘十五年刑期,褫奪公權十年。民事部分,林的父母向潘請求喪葬費、扶養費和精神撫慰金共六百廿多萬元,潘在開庭時答應全部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