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一名老婦人和鄰居起衝突,從他背後熊抱,還抓住褲頭,不讓他離開,結果被側摔到地上,順手把對方褲子扯了下來,後來雙方互告,檢察官以傷害罪和強制罪,只起訴老婦人,讓她難以接受,她說自己73歲,鄰居是50幾歲的男子,她怎麼有能力打傷對方。
去年九月,許姓男子被老婦人從後方熊抱,脫不了身,女兒則是在旁邊乾著急,最後他一把將老婦人摔在地上,但褲子被扯下來,當街出糗很難堪,監視器拍下肢體衝突過程,老婦人卻堅持,沒脫掉鄰居褲子。
雙方互告,蔡姓老婦人指控許姓男子傷害罪,不起訴,檢察官只認同許姓男子提告的證據和理由,以強制罪與傷害罪,起訴老婦人。
被摔又被告,老婦人無法接受,打算聲請再議,至於為什麼和鄰居大吵,只是因為她把鑰匙留在公寓地下室,找許姓男子幫忙開門,卻被拒絕,才會發生口角衝突,鄰居變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