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李香君新北市15日電)新北市潘姓女子與住對門的鄰居王姓男子有嫌隙,今年3月間發生口角時,潘女竟雙手合十朝鄰居膜拜,不停喃念「拜給你死」遭控恐嚇。檢方今天依罪嫌不足,將潘不起訴。
板橋地檢署不起訴書指出,潘女與王姓男子同住在新北市蘆洲區一處大樓,兩人為對門鄰居,常因生活習慣不合爭吵。
兩人今年年初先為走廊電燈開關問題起衝突,王男認為走廊電燈開整晚「浪費電」,便把電燈關上,潘女怕黑又將電燈打開,兩人一開一關、互不相讓,因此產生嫌隙,互看不順眼。
潘女今年3月間出門時,一開門恰巧撞上路過的王男,造成王男腿部瘀傷,兩人又發生口角,在爭吵不休之際,潘女突然雙手合十朝王男膜拜,口中不停喃唸「拜給你死」、「你不得好死」等語,王男控告潘女涉犯恐嚇罪。
檢方開庭時,潘女辯稱是自言自語,沒有恐嚇的犯意;王男則說自己篤信鬼神,潘女此舉已影響他的生活,事後都要唸經才能入睡。
檢察官見兩人結怨多時,一再勸和,潘女當庭向王男鞠躬致歉,王男表示願原諒,但因恐嚇罪屬非告訴乃論罪,無法撤告,檢方勘驗錄影畫面,認定潘女言語未構成恐嚇,罪嫌不足,將她不起訴處分。100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