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讀體育班的高中生,去年八月份在桃園一間彩券行花了20萬元買足球運動彩,一連過六關贏得333萬,興奮的在店裡面尖叫,在一旁的劉姓男子聽到,趁機偷走了彩券還去兌換獎金,高等法院認為這名高中生對下注的細節非常清楚,所以認定是劉姓男子偷走彩券,判刑2年10個月定讞。
紅色的海報上,333萬元的高額獎金吸引了大家的目光,一名高中生更是花了20萬元下注,不過中獎後的兩張彩券卻被人偷走,氣的他一狀告上法院,2010年八月份,這名就讀體育班的高中生就是拿著先前中的獎金去彩券行下注,結果又被幸運之神眷顧。
連 闖六關,贏得了333萬元的獎金,他開心的在彩券行裡又叫又跳,這麼高調,讓他被一旁的劉姓男子盯上,順手偷走了彩券,高等法院根據監視器畫面,以及老闆 的證詞,再加上高中生可以清楚說楚投注細節,法官依竊盜罪嫌,判定這名劉姓男子2年10個月的徒刑定讞,雖然還給高中生一個清白,不過還未成年,彩券行卻 照樣賣彩券,也讓人覺得很有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