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朝福、王淑芬高雄17日電)中國國民黨籍高雄市議員李鴻鈞涉嫌賄選被控當選無效案,高雄地方法院今天以違反選罷法規定,判決他當選無效。李鴻鈞表示待收到判決書後會與律師討論。全案可上訴。
雄院下午開庭宣判,合議庭法官認為,經傳喚相關證人後,被告確有期約或交付賄款等行為,判決檢方勝訴。
雄院判決指出,李鴻鈞涉嫌於參選高雄市第一選區市議員後,與參選高雄市美濃區里長的胞兄李兆祥合作,以聯合競選方式,透過樁腳協助計劃以新台幣2000至3000元行賄鄰長等人,違反選罷法規定。
判決書表示,李鴻鈞主張,與競選團隊在選區拜訪選民,沒有行賄或要求他人幫忙買票。
這起李鴻鈞涉嫌賄選被控當選無效案,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偵結,提起當選無效之訴。100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