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韋劭╱新北報導】新北市少年隊破獲一色情視訊犯罪集團,逮捕十名成員,該集團以提供食宿、借款及毒品為餌,利誘七名未成年少女蹺家輟學,再脅迫簽下本票,專門在網路「後宮視訊聊天室」擔任「女主播」,以脫衣、撫胸、跳豔舞等猥褻動作陪視訊會員聊天,甚至下海賣淫還債。半年來僅有一名受害少女領到薪水,惡劣行徑連警員也怒嗆:「真是吃人夠夠!」
警 方調查,集團首腦王耀焌(二十四歲)及林欽蕾(二十二歲)、莊世華(二十歲)、黃建文(二十歲)等十名成員大部分都有毒品前科,王嫌在新莊區中正路租屋改 裝成視訊工作室宿舍,再透過網路或友人吸收想賺外快的國、高中少女,以視訊聊天賺錢輕鬆利誘,並稱可先借款、供吃供住,還提供安非他命、K他命等毒品,不 少少女在重金利誘下簽下「工作合約」賣身契和借款本票。
警方表示,王嫌帶著七名少女加入社群平台「後宮視訊聊天室」,該平台採會員制,計有三千多名聊天「女主播」,一對多視訊聊天收費一分鐘五元,一對一視訊一分鐘二十元,買「禮物」送女生點數另計。
逼「女主播」做業績
嫌犯命令少女在聊天室陪客人聊天,必須配合客人要求做出脫衣、撫胸、跳豔舞等猥褻動作,以拉長客人上線觀看時間,賺取消費點數。
警方調查,王嫌為控制旗下「女主播」,還制定苛刻的主播守則,要求每周至少要有一萬六千點業績,達不到標準就罰款。
「做兩月沒領過薪」
綽號「小優」的被害少女向警方說,蹺家住進「宿舍」後,行動遭控管,每天晚上八時到清晨四時上班,工作兩個月卻沒領過薪水。綽號「阿雅」的少女則因遭罰錢而簽下一萬元本票,一個月後竟連本帶利得還一萬九千元,她因負擔不起只好下海賣淫。
警方前天將王嫌等人逮捕,訊後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毒品等罪名送辦。至於被救出的七名少女,已請社會局介入輔導安置。
集團苛刻「主播守則」
★每人每周需做滿1萬6000點業績(1對1聊天13小時)
★上線與客人1對1時,若有表演要先拿「禮物」(點數),否則有爭執不負責
★合作條約簽定兩年,毀約者罰5萬元
★業績未達標準罰1萬元
資料來源:新北巿少年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