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一名高中女學生,以記帳方式,將四年多年來遭到狠心父親性侵害的次數記錄下來,由於不堪長期受凌辱,這名少女一度想自殺,而且從小就不敢穿裙子。直到情緒崩潰被輔導老師知道後才報警。全案法官在審理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名,判處狠心父親十一年的有期徒刑。(彭清仁報導)
據了解,被害少女是從十一歲就讀國小四年級開始,就遭到父親性侵害,而且從就讀國中開始,幾乎是每週都至少被性侵害一次,少女如果不從,父親就拿椅子作勢要毆打女兒。離譜的是,少女如果要外出,或是要求其它事情,都被父親要脅以發生性關係來交換。由於長期身心遭侵害,被害少女在升上高中後,在上輔導課時突然崩潰痛哭,悲慘的遭遇才被老師發覺而報警。
檢警在偵辦過程中,發現被害少女以記帳方式,詳細記載遭父親性侵害的次數,就連父親「預支」性侵害的次數都詳細記載;而法官審理時,也發覺被害少女因為長期受辱,一度想要自殺,身心受創之餘,從小到大都不太敢穿裙子,也無法信任他人。至於狠心的父親在庭訊時雖然否認長期性侵害女兒,不過被告無法通過測謊,而且女兒也能清楚指出父親胯下有痣等特徵。法官認為被告枉為人父,把女兒當成洩慾工具,造成女兒身心難以磨滅傷痕,犯後也毫無悔意為由,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名,判處被告十一年的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