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夫妻間的「性事」需求量多寡,往往會影響夫妻之間的相處。日前一名男子遭到越南籍妻子控訴,丈夫「需索無度」要求天天行房,連她「月事」到來也不放過,妻子不滿被丈夫當做「性奴」,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前年已分居,夫妻名存實亡,判准離婚。
這起丈夫向太太要求「嘿咻」,妻子不堪其擾而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的案例,越南籍的阮姓女子表示,多年前在台灣工作時,結識了現在的丈夫凌姓男子。兩人情投意合,並於2000年在越南結婚,婚後返台定居,並育有2名子女。
不料婚後丈夫卻每天飲酒,更要求每天「辦事」,連月事來、懷孕期間都得做愛;甚至丈夫愛看A片,依照劇情模式做愛,如果不從就會遭到毆打,甚至還會在兒女面前上演強暴劇。阮女認為自己每天白天工作忙碌,晚上又得應付丈夫,體力不堪負荷。
前年6月阮女從越南探親返台,認為雙方已無繼續婚姻的必要,便電話告知丈夫要獨自離家生活,並且要求離婚。同年8月兩人相約戶政事務所辦離婚,不料凌男卻強拉她上車,還恫嚇「妳想死就讓妳死」,將她毆打成傷,阮女聲請保護令獲准。阮女向法院訴請離婚,法官認為雙方已無互信基礎,判准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