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鄉長兒遭毆打致死案 被告判刑13年半
更新日期:
2011/05/18 08:55
桃園大園鄉前劉姓鄉長的兒子,95年10月間遭被告(蔡翊橙)等人以球棒毆打死亡,全案審理終結,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表示,法官認為蔡姓被告共同殺人、累犯,處有期徒刑13年6個月,仍可上訴。(李明朝報導)
這 起殺人案件是發生在95年10月間,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表示,被告蔡翊橙和鄭姓、張姓男子等人,當時在桃園巿一家KTV看見認識的一名傳播小姐 遭到一名鍾男子束住脖子,上前和鍾姓男子爭執,並和劉姓被害人等人發生拉扯,雙方發生爭執,張姓男子被毆後倒地不起;隔天鄭姓被告看見劉姓被害人隻身跑回 KTV現場,趨前抱住並請求蔡翊橙支援,以球棒毆打劉姓被害人,造成劉姓被害人死亡。
地院法官審理終結,徐培元庭長表示,法官認為被告蔡翊橙共同殺人、累犯,處以有期徒刑13年6月,如不服判決,全案還可以上訴,至於另一名同案被告鄭姓男子,法官還在審理中。
這 起殺人案件是發生在95年10月間,桃園地方法院發言人徐培元庭長表示,被告蔡翊橙和鄭姓、張姓男子等人,當時在桃園巿一家KTV看見認識的一名傳播小姐 遭到一名鍾男子束住脖子,上前和鍾姓男子爭執,並和劉姓被害人等人發生拉扯,雙方發生爭執,張姓男子被毆後倒地不起;隔天鄭姓被告看見劉姓被害人隻身跑回 KTV現場,趨前抱住並請求蔡翊橙支援,以球棒毆打劉姓被害人,造成劉姓被害人死亡。
地院法官審理終結,徐培元庭長表示,法官認為被告蔡翊橙共同殺人、累犯,處以有期徒刑13年6月,如不服判決,全案還可以上訴,至於另一名同案被告鄭姓男子,法官還在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