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前夫一度被拘 「交保3天就殺妻」 警痛心灰心 「應比照累犯收押」
更新日期:
2011/05/18 06:30蘋果日報
警方表示,死者陳秀華(四十八歲)再婚嫁給兇嫌陳建財(五十七歲,妨害自由、傷害、家暴防治法、違反保護令等前科),兩人於二○○八年結婚,前年十二月起兇嫌就開始對死者家暴,去年五月陳女聲請保護令、九月離婚。但今年二月陳嫌又破壞死者租屋處門鎖、毀損其計程車,上周四被警方拘提到案,依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毀損罪嫌移送。
承辦該案的偵查佐昨表示,當時死者表示很懼怕她的前夫,一再希望檢方能收押陳嫌,但陳嫌當天以兩萬元交保,沒想到三天後就殺害陳女,讓他十分心痛。
「保護令應雙邊調解」
死者第一段婚姻生下一對兒女,昨在母親靈前痛哭,死者女兒說:「希望未來的保護令,不是單邊保護,而是雙邊都要調解,施暴者也應輔導治療。」與死者和兇嫌一起在台中高鐵站排班的張姓司機昨表示,陳嫌與死者離婚後還常一起排班,感情好時,死者會買便當給陳嫌吃,陳嫌也會幫忙死者拉客;感情不好時,兩人會當眾吵架。
台中市議員謝志忠更指,檢方讓兇嫌交保才埋下悲劇,批「恐龍檢方,官僚殺人!」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吳祚延昨表示,當時陳嫌不符有逃亡、滅證等必要羈押要件;另其觸犯恐嚇、毀損各一次,也不符預防性羈押要件。
將研議「預防性」羈押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表示,「對家暴累犯的控管與加重刑責,應認真思考,以提出修法依據!」內政部家暴及性侵害防治委員會執行秘書簡慧娟說,已行文司法院,建議將「違反保護令」列入《刑事訴訟法》預防性羈押的要件之一,司法院正在研議中。
「社工介入須更積極」
台灣大學社工系教授林萬億也建議,社工介入輔導時應更積極,如陪同受暴個案上專業課,或提供職業轉介等協助,讓受暴者無法再有任何藉口去接觸對方,「改變受暴者本身面對暴力的態度,才是最根本辦法!」
家暴再犯 事件簿
◎2010 01/07:新北巿一名王姓男子長年家暴,不滿妻小申請保護令,竟返家毆妻,19歲兒子肉身護母,反遭惡父潑汽油縱火送醫不治
◎2009 12/03:高雄一名失業男長期對撫養他長大的80歲祖母施暴,祖母雖申請到家暴保護令,但仍被惡孫持鐵鍊痛擊後猛踢致死
◎2009 12/05:桃園縣失業木工師傅李忠財家暴離婚後,要求前妻和他維持同居關係遭拒,竟潛入前妻轎車後座,持刀刺死她,再載回住處姦屍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