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高粱入監 200萬退休金飛了
更新日期:
2011/05/10 02:48王志宏/高雄報導
中國時報【王志宏/高雄報導】
高雄監獄工友鍾禾姿為了七千元,把高粱酒分三大包綁在褲腰帶,幫受刑人夾帶進舍房供飲酒作樂,檢察官認為鍾婦非公務人員,予以不起訴。但鍾婦被獄方認定違反行政規定立刻解雇,由於她屆齡可隨時申請退休,因此損失兩百萬元退休金。
六十一歲的鍾婦從七十九年開始在高雄監獄擔任工友,負責辦公室清潔等雜務,是獄方聘用適用勞基法的勞務工友,對監獄非常瞭解,也熟識許多受刑人。
前年九月四日上午,她在監獄戒護中心二樓教化科玄關,收到蘇姓受刑人委託賴姓受刑人寫的一張紙條「七張幫我拿九,幫我放在浴室垃圾桶旁的水桶中,別讓人知道,OK」,並包有七千元紙鈔,鍾婦收到紙條後點頭答應。
當天下午四點,鍾婦把一罐高粱酒,以三包五百西西透明夾鏈袋裝著,綁在褲腰上進入戒護區,放在戒護中心浴室水桶旁,賴男隨即把三包酒裝進保特瓶內,藏在工作桌下方,隔了一星期再把保特瓶交給蘇男。
當晚,蘇男與兩同房受刑人飲酒作樂,濃厚酒氣被獄方人員聞到,循線發現鍾婦偷渡烈酒給受刑人。
鍾婦起初辯稱與蘇、賴兩人不認識。獄方調閱監視器比對鍾婦進出時間,發現她對當時行蹤交代不清;賴、蘇兩人則一口咬定確實委託鍾婦帶酒。
獄方調查後主動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鍾婦非公務人員,未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只違反監獄規定。
高雄監獄工友鍾禾姿為了七千元,把高粱酒分三大包綁在褲腰帶,幫受刑人夾帶進舍房供飲酒作樂,檢察官認為鍾婦非公務人員,予以不起訴。但鍾婦被獄方認定違反行政規定立刻解雇,由於她屆齡可隨時申請退休,因此損失兩百萬元退休金。
六十一歲的鍾婦從七十九年開始在高雄監獄擔任工友,負責辦公室清潔等雜務,是獄方聘用適用勞基法的勞務工友,對監獄非常瞭解,也熟識許多受刑人。
前年九月四日上午,她在監獄戒護中心二樓教化科玄關,收到蘇姓受刑人委託賴姓受刑人寫的一張紙條「七張幫我拿九,幫我放在浴室垃圾桶旁的水桶中,別讓人知道,OK」,並包有七千元紙鈔,鍾婦收到紙條後點頭答應。
當天下午四點,鍾婦把一罐高粱酒,以三包五百西西透明夾鏈袋裝著,綁在褲腰上進入戒護區,放在戒護中心浴室水桶旁,賴男隨即把三包酒裝進保特瓶內,藏在工作桌下方,隔了一星期再把保特瓶交給蘇男。
當晚,蘇男與兩同房受刑人飲酒作樂,濃厚酒氣被獄方人員聞到,循線發現鍾婦偷渡烈酒給受刑人。
鍾婦起初辯稱與蘇、賴兩人不認識。獄方調閱監視器比對鍾婦進出時間,發現她對當時行蹤交代不清;賴、蘇兩人則一口咬定確實委託鍾婦帶酒。
獄方調查後主動函送高雄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調查後認為鍾婦非公務人員,未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只違反監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