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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3月1日 星期四

糾紛不停 婦過世17年始下葬

糾紛不停 婦過世17年始下葬

(中央社記者許雅筑台北1日電)因為兒女與台灣土地銀行拆屋還地糾紛,民國84年過世的陳姓婦人直到17年後,才由台北市第一殯儀館代為安葬,得以入土為安。館長楊志賢表示,下葬費用由土銀代墊。

楊志賢表示,台灣土地銀行與往生者家屬因請求返還遭占用土地遭拒,因此在90年聲請法院強制拆屋還地,但執行時發現,家屬將在84年4月19日即過世的陳婦靈柩停放屋內6年未下葬。

法院在90年7月12日通知台北市殯葬管理處,允許土地銀行以利害關係人身分,申請將陳婦的靈柩移放第一殯儀館。楊志賢表示,91年7月26日,陳婦靈柩即移置第一殯儀館。但經過多次調解,往生者家屬均拒絕領回靈柩,讓陳婦遲遲無法下葬。

楊志賢說,去年9月法院作出裁示後,殯葬處原擇定於同年11月24日強制代葬,但因家屬提出訴願、聲請暫停執行後暫擱,直到法院駁回家屬訴願,陳婦的靈柩才在今天安葬於富德公墓,入土為安。10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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