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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8月11日 星期三

法官子肇逃 二審改無罪 蕭仰歸疑為子關說 高院:無證據

法官子肇逃 二審改無罪 蕭仰歸疑為子關說 高院:無證據

更新日期:2010/08/12 03:21 郭良傑/台北報導
中國時報【郭良傑/台北報導】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高明哲,被質疑審理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之子蕭賢綸肇事逃逸案,在評議時堅持判無罪,有關說及違反評議程序之嫌。高院初步調查後,認定並無證據證明蕭仰歸向高明哲關說,判決書是出自高明哲之手,評議過程並無違失。至於評議時有人提及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是否涉及關說,將交由高院法官自律委員會查明。
本案的受命法官高玉舜,昨天因病請假未上班;審判長高明哲昨天強調,不再回應任何問題;陪席法官林洲富僅強調合議庭是依法評議。
和高明哲是台大法律系同學的蕭仰歸,昨天也請假未上班,僅透過同事表示,他絕對沒關說,一切靜待司法院調查。
蕭仰歸的兒子蕭賢綸,就讀海洋大學法研所,九十七年十月六日,開車前往基隆上學途中,擦撞機車騎士陳燕秋,曾一度停車,卻未下車查看,又開車離開,事後被控肇事逃逸。
一審蕭賢綸被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緩刑兩年;高院今年一月間,認定證據不足,改判無罪,因檢方未提上訴而全案定讞。
日前有司法官在「法官論壇」貼文指稱:此案的審判長高明哲涉嫌接受蕭仰歸關說,在二審宣判前,違反評議程序,拿出一份判決,直接要求受命法官高玉舜改判無罪,但高玉舜不同意,堅持判蕭賢綸有罪。最後因陪席法官林洲富支持高明哲的見解,合議庭以二比一的評議結果,改判蕭賢綸無罪。
合議庭無罪的理由認定,蕭賢綸駕車確實與陳燕秋的機車發生碰觸,但並無證據能證明蕭肇事逃逸,故改判無罪。
這項爭議判決經過高院行政庭長陳晴教調查後,認定此案的評議並沒有違失。因為除了受命法官高玉舜在評議簿上寫下不同意見外,審判長高明哲和陪席法官林洲富也在評議簿上,載明判決無罪的理由。
合議庭為了避免讓受命法官高玉舜尷尬,最後由審判長高明哲親自執筆寫判決書,再由三位法官一同簽名而做出判決。
至於有無關說一事,合議庭成員的說法並不一致。據了解,合議庭在評議時,有人提到蕭賢綸是蕭仰歸的兒子,遭其他成員質疑,是否涉及關說,三位合議庭成員對「關說」的看法不一致,因為也有人認為在審判中、評議前,就知道蕭賢綸是蕭仰歸之子,並不影響判決。
高院表示,目前並無證據證明蕭仰歸曾向高明哲關說,此事將交由今天召開的法官自律委員會查明及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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