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被罰款 成詐騙集團肥羊
更新日期: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16日電)台東縣警察局今天防制1起詐騙案,發現詐騙集團手法又翻新,鎖定已遭裁決罰金民眾。詐騙集團搶先受害人尚未接獲通知前,以地檢署或法院名義,要求受害民眾到郵局匯款。2010/08/16 18:48
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長濱分駐所表示,上午執勤員警經過長濱郵局時,發現馬姓民眾言行舉止有異,且購買新台幣5萬3000元的匯票。員警上前詢問,並且透過警政系統查詢,發現馬姓民眾碰上了詐騙集團。
馬姓民眾說,他5月因酒後駕車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必須繳納5萬3000元罰金,這個月13日他接到電話,對方自稱是新竹地檢署執行課公股書記,要他到郵局購買匯票繳罰金。因為他知道被裁決,所以不疑有詐。
警方表示,當時聽到馬姓民眾說是新竹地檢署要求匯票繳錢,就覺得有問題,經詢問新竹地檢署後,確認果然是詐騙新手法。詐騙集團獲知受害人被裁決後,再利用地檢署或地方法院名義,用電話聯繫受害人到郵局以匯票繳錢。990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