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纜集體舞弊?>告壹週刊 科長贏 市府輸
更新日期:
2010/08/25 04:11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壹週刊去年報導台北市貓空纜車「爆集體舞弊」,偷工減料、輕忽人命,並點名市政府新工處科長陳世杰「惡官員升官加爵」;北市府和陳世杰狀告壹週刊,士林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宣判陳世杰勝訴、北市府敗訴;仍可上訴。
北市府與陳世杰控告名目同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並回復名譽,各請求象徵性的1元精神撫慰金,並要求在壹週刊第3頁刊登澄清聲明,法官判決只有陳世杰部分如其所請,市府部分則免賠。
北市府指控,去年5月21日出刊的第427期壹週刊報導,以「520馬英九醜聞罩頂,貓纜爆集體舞弊」為大標題,指責貓纜工程「急於復運輕忽人命、順向坡偽造報告、偷工減料便宜行事」,指稱台北市政府貪污舞弊。
判決書指出,週刊答辯陳世杰升官速度比一般公務員、歷任科長快,卻無法提出具體佐證,法官也認為週刊未經查證即以情緒性文字指摘陳是劣質公務員,嚴重貶損名譽,應賠償並回復名譽。
北市府與陳世杰控告名目同為民事侵權損害賠償並回復名譽,各請求象徵性的1元精神撫慰金,並要求在壹週刊第3頁刊登澄清聲明,法官判決只有陳世杰部分如其所請,市府部分則免賠。
北市府指控,去年5月21日出刊的第427期壹週刊報導,以「520馬英九醜聞罩頂,貓纜爆集體舞弊」為大標題,指責貓纜工程「急於復運輕忽人命、順向坡偽造報告、偷工減料便宜行事」,指稱台北市政府貪污舞弊。
判決書指出,週刊答辯陳世杰升官速度比一般公務員、歷任科長快,卻無法提出具體佐證,法官也認為週刊未經查證即以情緒性文字指摘陳是劣質公務員,嚴重貶損名譽,應賠償並回復名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