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侯柏青、趙靜瑜/綜合報導〕故宮博物院助理研究員陳耀東、研究助理葉麗珍涉嫌盜取《龍藏經》、《永樂大典》等國寶級文物數位影像檔,台北地檢署昨依貪污、違反著作權法及商業會計法等罪嫌,將陳男具體求刑十年。
至於另名共犯葉麗珍,因自白犯行,並將二十四萬五千元的犯罪所得全數繳回,建請法院從輕量刑。
擅取數位影音檔 複製後賤賣
北檢及廉政署過濾查扣證物,發現陳某利用檔案借閱稽核制度的缺失,擅自私藏坊間難以取得的故宮數位文物圖像及出版品檔案,總數高達三千九百二十六張,幸好及時查扣,避免相關圖檔外流。
起訴指出,陳耀東負責《龍藏經》授權印製招標案,龍岡數位文化公司在九十七年一月間,以兩千零十六萬元標金取得複製權,與故宮議約。不過,龍岡公司擔心印製品無法如期完成,為避免受罰及延誤上市而蒙受損失,龍岡負責人趙鈞震在九十八年間,涉以九十萬元行賄、打點陳耀東及葉麗珍。
檢方說,龍岡公司取得標案後,陳耀東建議趙鈞震另成立公司負責銷售,由趙某出資百萬元,在九十九年七月另行成立祥禾公司;但祥禾公司後來被陳耀東做為故宮博物院與中國浙江大學,就宋畫全集授權製作的代理商,陳男還涉嫌使用祥禾名義向故宮申報不實運費,涉詐領四萬五千元運費。
檢方指出,故宮從九十年起執行數位典藏計畫,陳耀東、葉麗珍將《龍藏經》等多項故宮館藏盜印,將檔案偷偷攜出複製,全都儲存在光碟中,並將盜印光碟藏放在祥禾公司,直到去年十一月十四日,廉政署發動搜索,全案才水落石出。
故宮強化出版授權、審核控管
國立故宮博物院表示,尊重檢方偵查結果。經過這件事之後,故宮亡羊補牢,強化出版授權機制及審核控管,廠商將於出版品出版之後,由故宮依合約核發雷射標章,迄廠商履約完成及退還圖像,確保國寶文物圖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