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林偉信╱台北報導】
廿七年前發生在台南市帝王飯店的縱火案,奪走廿六條人命,犯下此案的陳東榮逃亡將近廿五年後,在距離法律追訴時效只剩十天時落網;最高法院審理後認為,陳惡性重大,罪無可逭,十二日將他判處死刑確定,這是今年第一件死刑定讞案件,也讓待執行死囚增加到五十六人。
七十四年四月一日晚上十點半,鄭姓少年不滿台南市友愛街帝王飯店地下室餐廳女服務生「婷婷」拒絕見面,竟夥同友人王金定、陳東榮、林志鴻欲砸店報復;但王提議改用火燒,陳、林、鄭於是共同謀議縱火洩憤。
林志鴻開車接應,鄭姓少年買來汽油後,與王金定站在飯店門口把風,由陳東榮進入飯店,將裝汽油的塑膠袋投擲在飯店一樓大廳地下室樓梯口處,使汽油漫流至樓梯下,再以火柴點燃汽油後,四人迅速逃離現場。
地下室通一樓的樓梯出口及飯店一樓大門處均被火封死,飯店服務人員與住宿旅客無法逃生,造成廿六名男女死亡,是台灣治安史上最嚴重的縱火殺人命案。
案發後,王金定、林志鴻與鄭姓少年相繼落網,王判處死刑已槍決,林判處無期徒刑、鄭姓少年十五年,都已服刑期滿出獄,只有當年廿五歲陳東榮逃亡被通緝,陳縱火殺人追訴時效即將在九十九年三月卅一日期滿,刑事局卻在同年三月廿一日在嘉義民雄將他逮捕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