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狼照片讓你有心裡準備 別再當下一位受害者 點圖後往下拉注意 看全文

歡迎全民來吐怨具體事件想爆料 Email:52@news.ctitv.com.tw FAX(02)66008148未舉證.黑函恕不受理當你出庭 你會發現 你的身份及住處 對方都可清楚從螢幕得知 若剛好對方是道上 看妳還敢去出庭 這就是司法的作法 只保護強者 記得與媒體或本台合作 讓不怕死的記者 來幫妳 司法才會領情 保護受害的弱者 團結力量大 輿論比打官司好用 司法是死法蘋果日報的投訴電話是0809012555 自由時報申訴專線:080-9008899 警政署申訴專線:0800-018111 劣警充斥紅單浮濫http://885.uptaiwan.com/how.htm

2012年1月3日 星期二

與15歲少年網戀嚐禁果 女子起訴

與15歲少年網戀嚐禁果 女子起訴

去年8月底,新北市一名15歲少年,因6個月大的女兒沒奶粉錢,當街行搶路人被逮,少年21歲的女友,也就是小女嬰的母親,案發後宣稱,不知道對方未成年,並指控遭小男友軟禁,但檢方查出,兩人3年前透過網路認識,就知道彼此年齡,將女子依「與幼男性交罪嫌」起訴。

女子手裡抱著女兒,笑得甜蜜,但身旁男友卻只有16歲,去年8月底,這名年輕爸爸為了女兒的奶粉錢,搶劫路人皮包被逮,警方查出,蔣姓少年3年前在網路上,認識當時21歲的楊姓女子,兩人相戀同居,還不顧家人反對生下女嬰。

但養小孩談何容易,楊姓女子就因為孩子照顧問題,和男友發生爭執,憤而離家,才16歲的少年為了女兒的奶粉錢,最後不惜鋌而走險。中和一副分局長廖添木(2011.9.1):「你為什麼要搶錢,他說他家裡沒有錢,要給小孩子買牛奶。」

少年母親(2011.9.1):「(少年)他說不管怎樣,叫我不准把小孩送給人家送走,我說好,我知道了。」

都已經被關在觀護所,少年還是透過電話,要求媽媽不要把小孩送走,原本說要外出借錢,想不到卻犯下搶奪罪。記者:「他說要出去借錢做什麼。」少年母親:「過日子啊,因為我們身上都沒有錢了。」

孩子母親在案發後現身,宣稱交往時不知道對方未成年,還指控少年將她軟禁性侵,並經常以女嬰當藉口勒索金錢,但板橋地檢署偵辦後,確定兩人在網路認識時, 女子就已經知道少年未滿16歲,還多次發生性關係,並沒有被軟禁的情形,將楊姓女子依「與幼男性交罪」起訴,但考量她年輕有悔意,會請法官從輕量刑。

網誌存檔

追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