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底,新北市一名15歲少年,因6個月大的女兒沒奶粉錢,當街行搶路人被逮,少年21歲的女友,也就是小女嬰的母親,案發後宣稱,不知道對方未成年,並指控遭小男友軟禁,但檢方查出,兩人3年前透過網路認識,就知道彼此年齡,將女子依「與幼男性交罪嫌」起訴。
女子手裡抱著女兒,笑得甜蜜,但身旁男友卻只有16歲,去年8月底,這名年輕爸爸為了女兒的奶粉錢,搶劫路人皮包被逮,警方查出,蔣姓少年3年前在網路上,認識當時21歲的楊姓女子,兩人相戀同居,還不顧家人反對生下女嬰。
但養小孩談何容易,楊姓女子就因為孩子照顧問題,和男友發生爭執,憤而離家,才16歲的少年為了女兒的奶粉錢,最後不惜鋌而走險。中和一副分局長廖添木(2011.9.1):「你為什麼要搶錢,他說他家裡沒有錢,要給小孩子買牛奶。」
少年母親(2011.9.1):「(少年)他說不管怎樣,叫我不准把小孩送給人家送走,我說好,我知道了。」
都已經被關在觀護所,少年還是透過電話,要求媽媽不要把小孩送走,原本說要外出借錢,想不到卻犯下搶奪罪。記者:「他說要出去借錢做什麼。」少年母親:「過日子啊,因為我們身上都沒有錢了。」
孩子母親在案發後現身,宣稱交往時不知道對方未成年,還指控少年將她軟禁性侵,並經常以女嬰當藉口勒索金錢,但板橋地檢署偵辦後,確定兩人在網路認識時, 女子就已經知道少年未滿16歲,還多次發生性關係,並沒有被軟禁的情形,將楊姓女子依「與幼男性交罪」起訴,但考量她年輕有悔意,會請法官從輕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