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由時報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王姓女子與高姓有婦之夫通姦生下一子,高妻發現後,夫婦倆把小三趕出愛巢,並索回愛車,王女燒炭自殺未遂,傳簡訊給高某夫妻 「明天早上準備收屍」、「我的死是你逼的,做鬼也不會放過你」,台中地院依通姦及恐嚇罪判有期徒刑3個月及拘役50天。
判決書指出,擔任公司經理的高某因經常到台中市假日酒店消費,因而認識陪酒的王姓女子,97年3月間,2人在王女住處通姦,98年元月,王女產下一子,同年3月高某認領,小孩從父姓。
99年7月,高妻發現戶籍謄本上多了一個小孩,質問高某才得知上情,也發現先生讓「小三」住在屬公司資產的公寓,且由公司提供王女使用自小客車,她擔任公司會計多年卻毫不知情,高妻一氣之下全部要回來。
高某應公司要求通知王女搬家,表示不願再出租給王女,與王女談判期間,王女在公寓內燒炭自殺未遂,為逼迫小三搬出「愛巢」,高姓夫妻不惜祭出斷水斷電手段。
王女則傳真或傳簡訊給高某及高妻,如「你連給我一個月找房子的時間都不給,那你明天準備收屍吧(一屍兩命)」、「我的死是你逼的,我做鬼也不會放過你」、「我死了你的房子也休想賣出,我做厲鬼也不會放過你們」等,高姓夫妻供稱很怕,王女一旦死了、房子會賣不出去!
法官審酌案情之後,王女破壞他人家庭部分判3個月徒刑,連續恐嚇部分,合併判處拘役5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