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蔡文正/和美報導〕彰化縣立委選舉第一選區選情激烈,傳聞不斷,一名選民聽聞到某候選人的樁腳處登記即有「好康」,以電話向該樁腳查證,引起該樁腳不滿,向警方提出妨害名譽、違反選罷法控訴,警訊後,該選民被移送法辦,引發議論。
被控妨害名譽、違反選罷法
警方表示,這起該選區首樁涉違反選罷法案件,是一名66歲的退休公務員,日前以電話向某候選人的樁腳詢問,他的太太到公園晨運時,聽聞若向該樁腳登記可得到「好康」,該樁腳當場痛斥,隨後向警方提出控訴。
警方傳訊該退休公務員,他坦承曾打該通電話,但完全出於好意,希望不應再使用「好康」來誘導投票,這項訊息是他太太在公開場所聽到,顯見有很多人在討論,沒想到「好心被雷親」,由於該樁腳堅持提告,該退休公務員被移送法辦,檢察官複訊後請回。
此事告一段落後,近日又傳言該名樁腳遭檢方帶走,許多民眾紛紛打電話關心,讓該樁腳不堪其擾,也引起民眾討論,有人認為小題大作,有人則認為可遏阻選舉期間任意造謠的歪風,也有人說此事可能要延續到投票日後才能平息。
警方對於偵辦此案卻引起議論,強調一切依法處理,不願多表意見,但也提醒民眾,選罷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