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日電)30歲的戴姓女模特兒不滿陳姓友人,竟在臉書上以「不要臉」、「賤女人」、「搶男友」等語辱罵陳女。台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公然侮辱罪嫌將戴女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檢方指出,戴女與被害人原本互為臉書上的朋友,她因細故而對陳女心生不滿,今年9月間在臉書發表「這個世界上就是有那麼不要臉又賤的女人」、「兩年前當第三者把我好友男友搶走了」、「賤女人竟然聯合她朋友在FB上圍剿我並罵我」等語辱罵陳女;陳女報警處理。
戴女外表亮麗,有雙電眼,曾接拍許多電視廣告,參加電視錄影節目,偶像劇裡客串演出紅包場的歌后,本土劇裡飾演小祕書等。
檢方開庭期間,戴女與陳女前往北檢開庭,由於兩人打扮時髦又亮眼,讓法警及檢察官印象深刻。
戴女於偵查庭上坦承在臉書上罵人,很後悔,全案日前偵結,檢察官依公然侮辱等罪嫌將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101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