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淑芬台中26日電)張姓男子涉嫌向翁姓及王姓女子詐稱曾在政府單位任職,標到茶葉採購案,先後到2女經營茶葉買賣的友人處試喝,並多次索回試喝茶葉。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張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62歲的張姓男子99年認識某公司翁姓及王姓女員工,向2女詐稱他曾在政府單位的總務處任職,退休前標到茶葉採購案,自99年5月起至100年4月間,每月需求茶葉400公斤。
王女告知張男有友人經營茶葉買賣,張男則要求試喝,王女友人先送茶葉到王女公司提供試泡,張男要求將茶葉帶回給相關人員試喝。後續,張男再謊稱試喝茶葉太少,要求提供試喝茶葉,王女友人不疑有他,提供半斤茶葉。
此外,張男並先後到翁女2名經營茶行的友人處試喝,並當場要求對方提供茶葉作試喝用,翁女友人不疑有他,均各提供半斤茶葉。張男並多次向王女及翁女借錢搭計程車返家。
台中地院依詐欺罪判處張男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100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