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6日電)台北巿一名父親被控在3年內,以每週1次的頻率,對就讀國小的大女兒摸胸並性侵,也染指小女兒;大女兒向老師求助報警。北檢今天偵結,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將這名父親起訴。
台北地檢署公布的起訴書指出,現年49歲的這名父親於民國97年7、8月的暑假期間,帶著當時國小四年級將升五年級才10歲的大女兒去菲律賓,並在當地的旅館,違反女兒意願,對她摸胸、摸下體及強吻嘴巴。
他們回國後,這名父親從97年9月起至去年6月間止,以每週1次的頻率,除對國小五年級的大女兒上下其手,還強拉女兒撫摸他的生殖器,並趁其他家人不在時,性侵大女兒;大女兒在去年6月間在學校上完講述性侵害的輔導課後,向老師求助並報警。
檢警偵辦期間查出,這名父親不只性侵大女兒,也曾多次染指就讀國小三年級的小女兒;小女兒曾看見爸爸對姐姐的染指行為。
這名父親跟檢察官說,他只有像父親對子女一樣的環抱2名女兒,或是親吻她們的額頭;他的太太則表示,大女兒曾跟她說,丈夫竟對大女兒說要給大女兒錢,要跟大女兒發生性行為。
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檢察官審酌多名證人證詞及醫院診斷證明書等資料,認定這名父親犯案明確,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嫌,將這名父親起訴。10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