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乘客上床 拒付500萬被告性侵
自由時報 – 2012年4月22日 上午4:28
〔自由時報記者李忠憲/新北報導〕飛來艷福不是福!計程車司機阿俊載妙齡女子「小圓」(以上均為化名),雙方發生性關係,隔天小圓男友卻怒指「為何性侵小圓?」要求500萬元遮羞費未果,控告運將妨害性自主,阿俊自認誤入仙人跳陷阱,大呼冤枉。
33歲的阿俊說,本月1日下午遇到年約20歲、身材豐滿的女客小圓攔車要前往新北市淡水,途中兩人相談甚歡,到達後小圓向他要張名片,稱晚上回程希望再搭他的車。當天晚上8點左右,小圓用聊天軟體「WhatsApp」傳訊息告訴他,叔叔要載她回去,不能搭他的車。他主動詢問是否可以到她家,未獲回應。
深夜11時左右,他收到小圓傳來「我想你」的訊息,立刻驅車前往她位於土城的租賃套房,雙方一陣翻雲覆雨,事後還共浴。
凌晨3時,兩人到便利商店,小圓對他說身上沒錢,掏出1000元借她,隨後一起去北市找他的朋友聊天,然後各自回家。
隔日晚上,小圓又傳訊息給他說「在幹嘛?」「現在過來找我」「你現在想?」「有點想你能不能讓我更想」等曖昧字句約他過來,到女方家後,一名自稱小圓男友的曾姓男子指著他說,為何性侵小圓,要求500萬元遮羞費。
他認為太扯,不予理會就離開,結果數日後被控告妨害性自主。阿俊向警方喊冤,並提出聊天紀錄證明,警方日前根據他的描述,雖認為與性侵案過程不相符,但小圓堅持提告,仍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函送。